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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資訊
民國36年二二八事件刑事辯訴書藏品圖,第1張
民國36年二二八事件刑事辯訴書

不詳

文書檔案

1947~1947

長:27.4 x 寬:19.5 (cm)

申明二二八事件中竹山地方實情以免歪曲事實顛倒是非無冤受屈。具刑事辯訴人:王美木、羅記入、楊昭璧、林闊嘴、陳望雄、陳神佶。民國 36 年 12 月 16 日, 6 人被台灣高等法院檢察官起訴,犯罪事實及證據條述如下:
1.二二八事件由何人發動歟
2.為保持治安,組織保安隊並防事件擴大
3.「警備總司令部」由何來歟
4.虎尾、林內攻擊國軍確係 被煽動所致
5.台中縣政府及駐軍二一師調查有據
6.被擊斃死者遺屬告訴臺中憲兵隊
7.死者家屬林文江、劉賢卿,證人郭道、陳東庚之證言,得視為公平之證言乎
民國36 年 12 月 25 日

登錄號:20200013418

內部編號:A03041-1

文化資產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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